政府收购评定专家未依照收购文件规则的评定程序、评定办法和评定规范进行独立评定或许走漏评定文件、评定状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正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成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制止其参与政府收购评定活动。
政府收购评定专家与供货商存在利害关系未逃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制止其参与政府收购评定活动。
政府收购评定专家收受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供货商贿赂或许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制止其参与政府收购评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