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近来印发《江苏省2022年政府会集收购目录及规范》(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规范会集收购规模,发挥会集收购优势,进步政府收购功率。
据介绍,《目录》将“信息技术服务”细分为“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运转保护服务”,新增“法律服务”“审计服务”等通用品目。一起,《目录》对收购人自行安排涣散收购项目的,要求收购人应具有相应人员、才能和条件,并依法选用适合的收购方法,清晰政府收购工程适用的收购方法和监管主体等。此外,《目录》还初次清晰规则一切政府收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造有关的货品和服务,在履行中均应履行政府收购方针要求,包含编制收购预算、揭露收购意向、编报收购实施方案、履行政府收购方针功用、归入政府收购计算规模等。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集采机制优势,《目录》扩展了全省联动协议供货(定点收购)规模。在上一年度服务器、计算机、打印机、公务用车、机动车稳妥服务等8个通用类品目基础上,新增空调机、家具用具、会议服务3个品目。针对以上品目,《目录》清晰了更为细化的限额规范,家具用具、乘用车、客车、机动车稳妥服务为省本级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会议服务没有划出详细的数额规范,其他品目均为省本级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目录》还规则,如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供货收购,收购人可依照预算开销办理规则和本单位内控准则自行收购,到达涣散收购限额规范的,应依照政府收购法规则的方法和程序安排收购。
据悉,下一年江苏省仍将实施全省一致集采目录和限额规范,揭露招标数额规范仍连续上一年度的规范,全省政府收购货品和服务类揭露招标数额规范仍为400万元。涣散收购限额规范进行微调,将苏州市(含所属县级市)调整为与省级及南京市货品和服务项目涣散收购限额相同的50万元,其他设区市、县级仍为30万元。《目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